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

導讀:
離婚案件中,誰是過錯方,一般在離婚案件中也是一個爭議焦點。離婚案件中,常見的過錯有婚姻不忠實行為、家庭暴力、惡習三種。關于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爭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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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
1.婚姻基礎方面,主要指雙方是否自由戀愛以及戀愛接觸的時間長短,雙方戀愛期間的感情如何等方面進行辯論。
2.婚后感情方面,主要指結婚以后,雙方夫妻的感情生活如何,是不是經常吵鬧,甚至發生激烈的沖突等情況。
3.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主要指造成現在夫妻之間存在ì盾或裂痕的原因是什?,是由于第三者的介人,還是雙方人生觀念不同,還是性格的嚴重不和導致的。
4.夫妻關系的現狀,主要指夫妻關系現在情況如何,是否分居,是否依然同居一室,同吃同住等。
5.有無和好的可能,是指導致夫妻之間產生分歧的ì盾是不是可以調和,是不是可以通過一定的努力挽回夫妻感情,使夫妻重歸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