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微信聊天能算證據嗎

導讀:
微信聊天的記錄如果是關于男女雙方感情破裂的,并且是屬于法院查實的,可以作為離婚的證據。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關于起訴離婚微信聊天能算證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微信聊天的記錄如果是關于男女雙方感情破裂的,并且是屬于法院查實的,可以作為離婚的證據。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關于起訴離婚微信聊天能算證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離婚微信聊天能算證據嗎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微信聊天的記錄如果是關于男女雙方感情破裂的,并且是屬于法院查實的,可以作為離婚的證據。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