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辱罵小三,侵犯他的名譽權嗎

導讀: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條規定,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那么原配辱罵小三,侵犯他的名譽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條規定,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關于原配辱罵小三,侵犯他的名譽權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原配辱罵小三是否算侵犯其名譽權
1、在公眾面前羞辱甚至毆打“小三”的行為,涉及侵權的。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條規定,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2、該行為還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承擔行政責任;
3、嚴重時則觸犯《刑法》,承擔刑事責任。
4、用當眾羞辱毆打的方式對待第三者不是明智之舉,不受法律保護且會受法律懲處。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备鶕缎谭ā返诙偃臈l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梢?,如當眾毆打他人導致輕傷或其它嚴重后果,則將構成故意傷害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如采用更為過激的行為甚至導致他人死亡的,則可能會構成更為嚴重的刑事罪案。
二、婚姻遭遇第三者,原配如何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
在現行法律規定下,原配確實沒有直接的法律途徑去追究第三者破壞婚姻家庭的法律責任。在民法典的解釋和修改過程中,對此有過探討和爭論,大多認為對配偶的忠實義務應用道德規范來調整,法律難以規制情感問題?!芭渑紮唷笔欠駪敱Wo或如何保護還只是一個研究課題。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釋,這里可以追究的責任人僅限于婚姻關系中的無過錯方的配偶而不是第三者,并且只有在提起離婚訴訟時才能主張。
因此,當婚姻遭遇第三者,如有證據證明配偶已經與第三者有同居關系,那么在法院訴訟離婚過程中,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法院判決過錯一方承擔精神損害賠償并且在財產分割上要求適當多分,法院如認定過錯行為成立,則一般都會支持無過錯方訴求。
如果既不起訴離婚,也想追究第三者法律責任,則只有在第三者侵犯了夫妻共同財產權益時才有法律手段,比如配偶擅自贈與第三者大額財物,因侵犯夫妻共同財產,無過錯方可以起訴要求撤銷贈與并返還財產,從而維護自身財產權益。當然,還有一種極端情況是配偶重婚,即配偶隱瞞身份與第三者再辦理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則構成重婚罪,此時原配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追究配偶及第三者的刑事責任,如第三者明知對方已婚還與其再結婚的則可以構成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