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與人通奸能否索賠

導讀:
丈夫與人通奸能否索賠實踐中經常有當事人因為丈夫與人通奸,不堪忍受,起訴離婚要求損害賠償的,而《民法典》確立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對無過錯一方給予救濟和補償。同居與通奸的區別是,是否有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行為。對于長期通奸的,盡管給人的印象是在時間上呈持續性,婚外性伙伴也相對穩定,但因為是暗中進行的,行為人并未共同居住,所以仍然只能算通奸而不能將之與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劃等號。因此因丈夫與人通奸離婚而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的,無法獲得法院的支持,除非能夠證明對方是與別人同居。那么丈夫與人通奸能否索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丈夫與人通奸能否索賠實踐中經常有當事人因為丈夫與人通奸,不堪忍受,起訴離婚要求損害賠償的,而《民法典》確立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對無過錯一方給予救濟和補償。同居與通奸的區別是,是否有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行為。對于長期通奸的,盡管給人的印象是在時間上呈持續性,婚外性伙伴也相對穩定,但因為是暗中進行的,行為人并未共同居住,所以仍然只能算通奸而不能將之與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劃等號。因此因丈夫與人通奸離婚而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的,無法獲得法院的支持,除非能夠證明對方是與別人同居。關于丈夫與人通奸能否索賠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丈夫與人通奸能否索賠
實踐中經常有當事人因為丈夫與人通奸,不堪忍受,起訴離婚要求損害賠償的,而《民法典》確立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對無過錯一方給予救濟和補償。但是通奸行為并非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通奸,是指男女雙方暗中發生不正當兩性關系的行為;“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
同居與通奸的區別是,是否有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行為。但是,“持續”多長時間才構成同居,沒有相應規定。有的通奸是偶而為之,有的則長期進行。對于長期通奸的,盡管給人的印象是在時間上呈持續性,婚外性伙伴也相對穩定,但因為是暗中進行的,行為人并未共同居住,所以仍然只能算通奸而不能將之與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劃等號。因此因丈夫與人通奸離婚而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的,無法獲得法院的支持,除非能夠證明對方是與別人同居。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