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財產可以在離婚時進行分割呢

導讀:
這些財產是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明確規定的,主要有:1、工資、資金收入;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工資、資金收入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付出勞動所得的各項報酬。夫妻離婚的時候幾乎都會涉及到對財產的分割,但需要注意,這里僅僅只能分割屬于共同財產的部分。那么哪些財產可以在離婚時進行分割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這些財產是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明確規定的,主要有:1、工資、資金收入;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工資、資金收入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付出勞動所得的各項報酬。夫妻離婚的時候幾乎都會涉及到對財產的分割,但需要注意,這里僅僅只能分割屬于共同財產的部分。關于哪些財產可以在離婚時進行分割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約定的夫妻共同財產
只要夫妻雙方出于自愿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約定財產(婚前婚后都可)的全部或部分歸夫妻共同所有。
在離婚分割財產時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分割財產,無約定從法定。
二、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
所謂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民法典規定的婚后所得共同財產,即夫妻雙方沒有對歸屬作出有效約定的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這些財產是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明確規定的,主要有:
1、工資、資金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工資、資金收入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付出勞動所得的各項報酬。比如,紅利、津貼等。
2、生產、經驗的收益;
這種收益包括來自各行各業的生產經營所得的收益,既包括勞動收入,也包括資本收益,比如股票債券收入、個體工商戶經營收益等。
3、知識產權的收益;
這里的知識產權收益指的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已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的知識產權收益、如稿費、版稅等著作權收益,或因商標、發明、實用新型設計等而獲得的財產收益等。只有估計價值但是沒有投入市場產生收益的不能分割。
4、繼承或者贈與所得的財產;
需要注意的是,需要除去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情形,繼承權的取得或接受贈與發生在婚姻關系期間,該財產即為法定夫妻共同財產。
5、軍人復員費、轉業費、自主擇業費的一部分;
計算方法是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6、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比如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的養老保險金,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破產安置補償費等。
夫妻離婚的時候幾乎都會涉及到對財產的分割,但需要注意,這里僅僅只能分割屬于共同財產的部分。至于離婚分割的是哪些財產,上文中小編已經為大家進行了列舉,各位可以適當參考了解一下。其中,夫妻共同財產又區分為了約定共同財產和法定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