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方將撫養費贈與給他人該贈與能撤銷嗎

導讀:
一般贈與合同是贈與人無償將自己的財產給予他人,受贈人只要接受即可,這種情況下贈與人可依單方意思表示即可撤銷贈與合同;而離婚協議中的贈與條款是原夫妻雙方經過共同協商的結果,是雙方共同作出贈與的意思表示,單獨一方不能隨意撤銷贈與條款。那么離婚一方將撫養費贈與給他人該贈與能撤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贈與合同是贈與人無償將自己的財產給予他人,受贈人只要接受即可,這種情況下贈與人可依單方意思表示即可撤銷贈與合同;而離婚協議中的贈與條款是原夫妻雙方經過共同協商的結果,是雙方共同作出贈與的意思表示,單獨一方不能隨意撤銷贈與條款。關于離婚一方將撫養費贈與給他人該贈與能撤銷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一方將撫養費贈與給他人該贈與能撤銷嗎?
一般不能,可以跟對方協商。
離婚協議中財產贈與條款能否隨意撤銷?
如果該協議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能隨意撤銷。
第一,從離婚協議中財產贈與條款訂立的主體來看,該贈與條款的訂立是發生在特定身份關系當事人之間,與一般贈與合同主體有所不同。一般贈與合同是贈與人無償將自己的財產給予他人,受贈人只要接受即可,這種情況下贈與人可依單方意思表示即可撤銷贈與合同;而離婚協議中的贈與條款是原夫妻雙方經過共同協商的結果,是雙方共同作出贈與的意思表示,單獨一方不能隨意撤銷贈與條款。
第二,從離婚協議中財產贈與訂立的目的來看,離婚財產贈與是出于雙方協議離婚的需要,是一種以解除雙方身份關系為目的的贈與行為。離婚協議主要是為解除雙方婚姻關系的目的而簽訂,協議中財產贈與是特定身份關系當事人之間的有目的的贈與,依附于男女雙方婚姻關系的解除,其本身并非單獨存在,如非出于雙方協商離婚的需要,任何一方均不會單獨作出贈與的意思表示。離婚協議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產生離婚的法律效果后,其中的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條款才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離婚登記后,在雙方婚姻關系已經解除的情況下,如果準許一方撤銷其中的贈與條款,必然導致對另一方的不公,也違背了離婚協議雙方的合意和初衷。
第三,從離婚協議中財產贈與的特征來看,離婚財產贈與并非純屬于無償行為。無償性是一般贈與合同最突出的特征,《民法典》規定贈與可以撤銷也是基于其是無償行為;而離婚協議中的財產贈與,雙方約定將房產贈與子女,主要是出于給子女一定物質補償、提供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目的,體現了對子女今后生活的幫助或安排,屬于父母履行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及其它附隨義務的表現,與贈與合同體現的無償性有本質區別。
第四,從法律和社會效果上來看,登記離婚后,如果一方贈與人隨意撤銷財產贈與,一方面有違誠實信用和公平的基本原則,另一方面也會給一些離婚當事人假借財產的贈與達到既離婚又占有財產的目的,給子女或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和新的精神創傷,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不利于社會的和諧穩定。
離婚一方爭奪撫養權如受到不當的對待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具體的可以咨詢相關的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