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如何舉證離婚時對方變賣共同財產

導讀: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那么民法典中如何舉證離婚時對方變賣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關于民法典中如何舉證離婚時對方變賣共同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如何舉證離婚時對方變賣共同財產
離婚時對方變賣共同財產,受害方向法院起訴,請求重新分割共同財產的,可以提供物證、書證、視聽材料等證據進行舉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證據種類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二、離婚如何避免對方轉移財產
雖然法律規定了對離婚財產轉移怎么辦的保護措施,但是與其在離婚后通過法院重新分割財產,還不如防患于未然,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那么,如何避免對方轉移財產呢?其實,這個還是很簡單的,只要用一點點心,除非你不在乎,否則避免對方轉移財產是很容易做到的。
1、婚前、婚后財產進行公證,財產公證是對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歸屬的確定,公證了的財產,對方是沒有可能在離婚前轉移的。
2、財產約定時,不僅要約定婚前財產,還應該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以及離婚時的財產如何分割進行約定;同時,夫妻雙方也可以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私下約定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共同財產的歸屬。
3、購置高檔物品后登記造冊、復寫購物票據等,在生活中我們會購置一些高檔物品,對高檔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