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查出前夫出軌,能否主張賠償

導讀:
離婚后查出前夫出軌,能否主張賠償11月19日上午,在最高人民法院新聞通氣會上,河南省高院副院長發布了10起家事審判的典型案例,今年1至10月份,河南全省法院共受理家事糾紛案件11萬余件,主要案件涉及感情、親情等。起訴要求張某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3萬元。張某在與周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系的行為,并生育一女,導致離婚,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應當支持原告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即判令被告張某給付原告周某精神損害賠償1.5萬元。因此,離婚后發現被告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出軌行為,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以彰顯法律的公正的力量。那么離婚后查出前夫出軌,能否主張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查出前夫出軌,能否主張賠償11月19日上午,在最高人民法院新聞通氣會上,河南省高院副院長發布了10起家事審判的典型案例,今年1至10月份,河南全省法院共受理家事糾紛案件11萬余件,主要案件涉及感情、親情等。起訴要求張某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3萬元。張某在與周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系的行為,并生育一女,導致離婚,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應當支持原告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即判令被告張某給付原告周某精神損害賠償1.5萬元。因此,離婚后發現被告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出軌行為,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以彰顯法律的公正的力量。關于離婚后查出前夫出軌,能否主張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查出前夫出軌,能否主張賠償
11月19日上午,在最高人民法院新聞通氣會上,河南省高院副院長發布了10起家事審判的典型案例,今年1至10月份,河南全省法院共受理家事糾紛案件11萬余件,主要案件涉及感情、親情等。要求堅持“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則”,成立家事審判法庭。
2003年,周某與張某登記結婚,婚后生有一女一子。2013年7月,張某提出與周某離婚,法院主持調解,雙方自愿離婚,張某一次性給付周某3.8萬元。離婚后,周某發現2013年5月,張某與某女生有一女。起訴要求張某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3萬元。
滑縣法院審理認為,依據我國《婚姻法》,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最高法《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張某在與周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系的行為,并生育一女,導致離婚,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應當支持原告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即判令被告張某給付原告周某精神損害賠償1.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