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發現前夫婚內出軌,“追償”精神賠償,有戲嗎?

導讀:
丈夫早就出軌還不承認,楊女士陷入悲傷之中,整日精神恍惚,甚至有了自殺傾向。思量再三后,楊女士選擇再次拿起法律武器,將前夫張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0元。張某的婚內出軌行為,給楊女士造成嚴重的精神損害,楊女士作為無過錯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應予支持。最終,經過一審、二審,法院判令張某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45000元。李某認為高某存在婚內與他人同居的行為,將高某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金。那么離婚后發現前夫婚內出軌,“追償”精神賠償,有戲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丈夫早就出軌還不承認,楊女士陷入悲傷之中,整日精神恍惚,甚至有了自殺傾向。思量再三后,楊女士選擇再次拿起法律武器,將前夫張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0元。張某的婚內出軌行為,給楊女士造成嚴重的精神損害,楊女士作為無過錯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應予支持。最終,經過一審、二審,法院判令張某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45000元。李某認為高某存在婚內與他人同居的行為,將高某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金。關于離婚后發現前夫婚內出軌,“追償”精神賠償,有戲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發現前夫婚內出軌,追償精神賠償,有戲嗎?
離婚后,發現了前夫婚內出軌的證據,能否得到精神賠償?昨天上午,無錫市中院、無錫市婦聯聯合召開的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促進社會文明和諧發展新聞發布會,相關方面發布的一則有關婚內出軌精神賠償追償的典型案件引發關注。
1992年,楊女士與張某按當地傳統舉行結婚儀式,婚后育有4個子女,并于2012年補辦了結婚登記手續。2016年11月,楊女士發現張某經常夜不歸宿,手機里也經常出現與其他女子的曖昧聯系,懷疑其有外遇,然而張某拒不承認,雙方多次發生爭吵。最終,楊女士向法院起訴離婚。因張某始終否認自己存在出軌行為,楊女士也未能提供相關證據,兩人于2017年9月調解離婚。
離婚后的楊女士,原本想平靜地重新開始生活,卻沒想到從親戚處得知一個驚人的消息:張某竟與另一女子在2018年3月產下一女,從時間上推算,前夫顯然是在婚內出軌了。這個消息猶如晴天霹靂,讓她內心深受打擊。丈夫早就出軌還不承認,楊女士陷入悲傷之中,整日精神恍惚,甚至有了自殺傾向。思量再三后,楊女士選擇再次拿起法律武器,將前夫張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0元。
承辦此案的宜興法院認為,張某在與楊女士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同居并生育一女,違背了夫妻之間互相忠實的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導致雙方離婚。張某的婚內出軌行為,給楊女士造成嚴重的精神損害,楊女士作為無過錯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應予支持。最終,經過一審、二審,法院判令張某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45000元。
正式實施的《民法典》對婚姻類案件中無過錯方有專門的保護條款,包括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傾向于無過錯方,以及支持無過錯方主張精神賠償。她提醒,夫妻互相忠實,不僅是道德義務,更是法定義務,法院的判決結合法律條款和立法精神,支持了楊女士的訴求。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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