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賠償金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導讀:
殘疾賠償金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依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殘疾賠償金并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不進行分割。第十二條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第十三條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于個人財產。那么殘疾賠償金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殘疾賠償金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依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殘疾賠償金并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不進行分割。第十二條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第十三條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于個人財產。關于殘疾賠償金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殘疾賠償金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依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殘疾賠償金并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不進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一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二條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第十三條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于個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