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約財產糾紛需要準備什么證據

導讀:
婚約財產糾紛需要準備什么證據(一)證人證言:婚約財產糾紛案件中比較常見的證據之一,從審判實踐來看,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證言:1、婚姻介紹人(媒人)的證言;2、當事人親屬、朋友等的證言。(二)視聽資料:婚約財產糾紛中,視聽資料往往是最能證明事實存在的證據,因而只要當事人在收集證據時,沒有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且能證明其真實性,就應當采信。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婚約財產糾紛需要準備什么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約財產糾紛需要準備什么證據(一)證人證言:婚約財產糾紛案件中比較常見的證據之一,從審判實踐來看,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證言:1、婚姻介紹人(媒人)的證言;2、當事人親屬、朋友等的證言。(二)視聽資料:婚約財產糾紛中,視聽資料往往是最能證明事實存在的證據,因而只要當事人在收集證據時,沒有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且能證明其真實性,就應當采信。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關于婚約財產糾紛需要準備什么證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約財產糾紛需要準備什么證據
(一)證人證言:婚約財產糾紛案件中比較常見的證據之一,從審判實踐來看,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證言:
1、婚姻介紹人(媒人)的證言;
2、當事人親屬、朋友等的證言。
(二)視聽資料:婚約財產糾紛中,視聽資料往往是最能證明事實存在的證據,因而只要當事人在收集證據時,沒有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且能證明其真實性,就應當采信。對于彩禮糾紛案件的證明標準,也應遵循高度概然性原則,即只要當事人所舉證據足以讓法官對案件的法律真實產生高度信任,并能排除其它合理懷疑,那么就可認定該法律事實達到客觀真實。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