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借的錢離婚時算共同財產嗎

導讀:
丈母娘借的錢離婚時算不算共同財產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在期間取得的財產,而丈母娘借的錢并不是夫妻共同的財產。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那么丈母娘借的錢離婚時算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丈母娘借的錢離婚時算不算共同財產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在期間取得的財產,而丈母娘借的錢并不是夫妻共同的財產。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關于丈母娘借的錢離婚時算共同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丈母娘借的錢離婚時算不算共同財產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在期間取得的財產,而丈母娘借的錢并不是夫妻共同的財產。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