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年金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導讀:
職業年金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時未對一方工作年金個人賬戶的現有余額進行切割,可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8條的規則:“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一起產業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申述懇求切割的,經審查該產業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一起產業,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切割?!币环接袡嘞蛉嗣穹ㄔ禾崞痣x婚后產業糾紛訴訟,要求切割另一方在離婚時的工作年金個人賬戶現有余額。那么職業年金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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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年金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離婚時未對一方工作年金個人賬戶的現有余額進行切割,可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8條的規則:“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一起產業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申述懇求切割的,經審查該產業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一起產業,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切割。”
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后產業糾紛訴訟,要求切割另一方在離婚時的工作年金個人賬戶現有余額。但如離婚時已對該余額進行了切割,則一方無權要求切割另一方在離婚后因契合收取條件而收取的工作年金。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11條規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產業歸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則的”其他應當歸一起一切的產業“:
(一)一方以個人產業出資獲得的收益;
(二)男女兩邊實踐獲得或許應當獲得的住宅補貼、住宅公積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