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配

導讀:
我想知道這期間有那些是夫妻共同財產,女方能否以撫養孩子為由要求我家把房子給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因此,從本案來看,家具及電器等東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房產應屬于你弟弟的個人財產,但對房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增值部分應給予女方一定的補償。那么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想知道這期間有那些是夫妻共同財產,女方能否以撫養孩子為由要求我家把房子給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因此,從本案來看,家具及電器等東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房產應屬于你弟弟的個人財產,但對房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增值部分應給予女方一定的補償。關于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弟弟在04年11月貸款買房,房款首期由我家支付之后由弟弟還貸。弟弟于12月結婚登記,并在次年也就是05年6月末舉行的婚禮。這期間房屋的裝修及還貸均由我家負責,弟弟家結婚的家具及電器所有能帶走的東西均由女方購買。06年6月末孩子出世,因一直都是女方管理資金,所以沒有任何存款。夫妻感情不合,女方多次提出離婚,但一直強調要我弟弟明確表態。由于孩子不滿一歲,我家不同意,孩子一直由我家照顧!現孩子剛剛滿周歲,夫妻決定離婚,女方提出要孩子并且要房子的一半,并且結婚購買的東西要我家按當時價格支付給她。我想知道這期間有那些是夫妻共同財產,女方能否以撫養孩子為由要求我家把房子給她?
答:
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橐鲫P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因此,從本案來看,家具及電器等東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房產應屬于你弟弟的個人財產,但對房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增值部分應給予女方一定的補償。女方不能以撫養孩子為由要求把房子分給她。
我國法律對撫養權沒有明確的定義,至于哪些主體有資格撫養,撫養權人之間的優先順序,撫養權人的范圍,撫養條件等我國的法律都沒有明確規定,只有《民法典》規定了“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這樣一個總的基本原則。在實際操作中,法院主要把握以下幾個方面:㈠、兩周歲以下的子女,屬于哺乳期內,為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一般應隨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①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癥),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②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③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勞教、有嚴重殘疾、母方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母親品行不端如有賭博、吸毒、亂搞兩性關系等惡習的),子女確無法隨母生活的。④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㈡、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但一方有其它特殊情形的,可予優先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