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土地持有人去世誰有繼承權

導讀: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這些繼承糾紛均可依法進行處理。那么民法典土地持有人去世誰有繼承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這些繼承糾紛均可依法進行處理。關于民法典土地持有人去世誰有繼承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土地持有人去世誰有繼承權
土地所有權人去世后,要依據繼承方式確定繼承人,如果法定繼承的,法定繼承人享有繼承權,如配偶、父母、子女等,如果遺囑繼承的,遺囑繼承人享有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二、繼承糾紛有哪些
繼承糾紛可分成兩類:一類是非侵權糾紛,如繼承人僅對遺囑的效力、遺產的范圍和數額、繼承人的范圍和順序等問題認識不一而產生的糾紛。另一類是侵權糾紛,即因發生侵害繼承權、受遺贈權的行為,如:
(1)非法取消繼承人、受遺贈人資格的行為;
(2)隱匿、侵吞或爭搶遺產的行為;非法處分未分割的遺產的行為;
(3)非法扣減繼承人應繼遺產份額和遺贈財產的數額的行為;
(4)法定代理人損害被代理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的行為;
(5)遺產分割時,未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的行為;
非法剝奪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依法可以分得遺產的權利,或者非法扣減其應得的遺產份額的行為。這些繼承糾紛均可依法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