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繼承房屋離婚時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導讀: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男方基于遺囑繼承取得的房產,不能作共同財產分割。(二)夫妻雙方有約定《民法典》規定夫妻可以就財產進行約定。內容可以設定婚后一方的收入歸一方所有,不納入共同財產的范圍。那么婚后繼承房屋離婚時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男方基于遺囑繼承取得的房產,不能作共同財產分割。(二)夫妻雙方有約定《民法典》規定夫妻可以就財產進行約定。內容可以設定婚后一方的收入歸一方所有,不納入共同財產的范圍。關于婚后繼承房屋離婚時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婚后繼承房屋離婚時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因此,對于婚后繼承的財產,屬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如果被繼承人未指明僅歸夫或妻一方所有,則應該屬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二、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如果夫妻有如下情況,即使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取得的財產,也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指定贈與
遺囑或者贈與合同確定歸夫妻一方所有的,在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比如,男方父親去世之前,在遺囑中明確自己死后房子歸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權利。男方基于遺囑繼承取得的房產,不能作共同財產分割。
(二)夫妻雙方有約定
《民法典》規定夫妻可以就財產進行約定。可以婚前約,也可以婚后約。內容可以設定婚后一方的收入歸一方所有,不納入共同財產的范圍。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三)婚前財產
一方婚前的財產自然不應屬于離婚時分割的范圍之列。因此,離婚時如果一方能舉證證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財產在婚前就已取得,這些財產就不屬于離婚分割之列。
(四)只能歸一方的特定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