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未拆遷的房子能否寫進遺囑

導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四)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遺囑執行人。那么民法典中未拆遷的房子能否寫進遺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四)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遺囑執行人。關于民法典中未拆遷的房子能否寫進遺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未拆遷的房子能否寫進遺囑
民法典中規定未拆遷的房子能寫進遺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二、辦理遺囑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一)遺囑人應向遺囑行為發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遺囑公證。
(二)遺囑是遺囑人處分自己財產和死后事務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親自辦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如遺囑人因特殊原因(年老體衰、行動不便或住院等)不能到公證處辦理的公證員可以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三)遺囑人要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辦理。
(四)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五)遺囑人設立的遺囑內容要真實、合法(如所處分的財產是否為個人所有是否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額)。
(六)立遺囑人在遺囑生效前可以變更、撤消遺囑。
(七)立遺囑人可以在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遺囑執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