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兩份代書遺囑如何確定效力

導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那么民法典中兩份代書遺囑如何確定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關于民法典中兩份代書遺囑如何確定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兩份代書遺囑如何確定效力
被繼承人立有數份代書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二、遺產繼承順序是什么
遺產繼承順序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