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如何認定,被家暴之后該向誰求助?

導讀:
家庭暴力的認定方式根據我國民法典以及反家庭暴力法對家庭暴力的定義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在事實調查清楚、證據收集充分的情況下會建立涉嫌家庭暴力人員管理檔案。(三)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那么家庭暴力如何認定,被家暴之后該向誰求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暴力的認定方式根據我國民法典以及反家庭暴力法對家庭暴力的定義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在事實調查清楚、證據收集充分的情況下會建立涉嫌家庭暴力人員管理檔案。(三)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關于家庭暴力如何認定,被家暴之后該向誰求助?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暴力的認定方式
根據我國民法典以及反家庭暴力法對家庭暴力的定義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因此認定家庭暴力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一)身體上的暴力。如對家庭成員用推擠、拳擊、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開水燙、火燒、用刀等手段及器械傷害故意殺害、傷害、重度毆打、凍餓、性摧殘等使受害人身體受到嚴重損害。
(二)精神上的暴力。用威脅、恐嚇、辱罵、猜疑、惡意貶低、故意刁難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動自由尤其不得與其他異性來往怠慢對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實強加給家庭成員或四處宣揚將第三者帶及家中同居或發生性行為使受害人精神極度傷害實施冷暴力等。
(三)性虐待式暴力。違背配偶意愿強迫進行性行為或強迫其進行難以接受的性行為方式強迫拍攝淫穢照片或錄像。
(四)虐待體罰式暴力。如經常對家庭成員進行打罵有病不給治療等具有連續性的特征如對家庭成員罰跪、強迫過度勞動、禁閉、限制行動自由等。
(五)經濟虐待式暴力。剝奪生活必需品遺棄家庭成員限制配偶花錢奪走工資扣留身份證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醫在外賭博欠債變賣家產。
如果想要證明家庭暴力可以從以上幾個方面入手掌握相關的證據。此外冷暴力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種由于冷暴力屬于精神上暴力較難認證因此冷暴力是很難掌握證據的。
被家暴之后該向誰求助
關于遇到家庭暴力該向誰求助的根據我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有以下幾種辦法
(一)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二)遇到家庭暴力可以馬上報警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后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
在事實調查清楚、證據收集充分的情況下會建立涉嫌家庭暴力人員管理檔案。對違反法律、法規的下列家庭暴力行為之一的公安機關會作出告誡
1、情節特別輕微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
2、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后果并取得受害人諒解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
3、情節較輕經公安機關調解處理當事人達成協議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
4、其他不宜作出行政處罰的家庭暴力行為。
(三)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