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怎么辦應該求助誰

導讀:
家暴怎么辦應該求助誰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第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后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第十九條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依法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第二十三條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那么家暴怎么辦應該求助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暴怎么辦應該求助誰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第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后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第十九條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依法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第二十三條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關于家暴怎么辦應該求助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暴怎么辦應該求助誰
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相關法律知識
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第十四條
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對報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后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于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并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第十六條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將告誡書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應當對收到告誡書的加害人、受害人進行查訪監督加害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條
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可以單獨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機構設立臨時庇護場所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臨時生活幫助。
第十九條
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依法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對家庭暴力受害人緩收、減收或者免收訴訟費用。
第二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
第二十一條
監護人實施家庭暴力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等有關人員或者單位的申請依法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
被撤銷監護人資格的加害人應當繼續負擔相應的贍養、扶養、撫養費用。
第二十二條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對實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進行法治教育必要時可以對加害人、受害人進行心理輔導。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