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稱女教師長期遭家暴,家暴應該怎么做

導讀:
家屬稱女教師長期遭家暴,家暴應該怎么做據公安機關調查的通報女老師四人在酒吧喝酒回家的途中與丈夫在住所電梯相遇發生爭吵并且在住所電梯發生互毆的行為造成女老師一修補的牙齒掉落雙方離開電梯后繼續爭吵繼而女老師做出跳樓的行為。而發生該事件前疑似女老師有長期遭受家暴的行為。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二十三條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那么家屬稱女教師長期遭家暴,家暴應該怎么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屬稱女教師長期遭家暴,家暴應該怎么做據公安機關調查的通報女老師四人在酒吧喝酒回家的途中與丈夫在住所電梯相遇發生爭吵并且在住所電梯發生互毆的行為造成女老師一修補的牙齒掉落雙方離開電梯后繼續爭吵繼而女老師做出跳樓的行為。而發生該事件前疑似女老師有長期遭受家暴的行為。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二十三條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關于家屬稱女教師長期遭家暴,家暴應該怎么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屬稱女教師長期遭家暴,家暴應該怎么做
據公安機關調查的通報女老師四人在酒吧喝酒回家的途中與丈夫在住所電梯相遇發生爭吵并且在住所電梯發生互毆的行為造成女老師一修補的牙齒掉落雙方離開電梯后繼續爭吵繼而女老師做出跳樓的行為。而發生該事件前疑似女老師有長期遭受家暴的行為。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遭受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所在地的村委會或者居委會救助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等方式對抗家庭暴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條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家庭暴力的表現形式
家庭暴力體現為身體暴力、性暴力和心理暴力等作為及不作為的方式具體來說又可分為下幾種
①傷害行為。
傷害行為是指給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傷害但傷害程度又并δ達到刑法傷害罪的法定構罪標準的暴力行為。
②虐待行為。
虐待行為是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凍餓、禁閉、強迫過度勞動、有病不給治療、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折磨的行為。
③遺棄行為。
遺棄行為是指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負有撫養、撫養、贍養義務而拒絕履行義務的行為是一種以不作為的形式出現的。
④性暴力行為。
性暴力行為是指發生在夫妻之間的一方違背另一方意志以暴力、變態等方式強行發生性關系而對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肉體和精神傷害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