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溫州首發男性保護令

導讀:
反家庭暴力,溫州首發男性保護令據我國反家庭暴力法的相關規定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受害人并無性別之分只要是遭受到家庭暴力的一方即有權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無論是女性還是男性反家庭暴力法對所有家庭成員均一視同仁。那么反家庭暴力,溫州首發男性保護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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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溫州首發男性保護令
據我國反家庭暴力法的相關規定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受害人并無性別之分只要是遭受到家庭暴力的一方即有權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標準
(一)何時可以申請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時可以申請。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家庭成員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近親屬也包括其他具有親密親屬關系的人例如公婆與兒媳岳父母與女婿、姑嫂等親屬。另外家庭成員不以共同生活為必要條件。
(二)誰可以申請
男性遭受到家暴的情況也時有發生。無論是女性還是男性反家庭暴力法對所有家庭成員均一視同仁。法院是審判機關實行不告不理因此要想啟動人身安全保護令程序應當由當事人或者法定主體依法提出申請。
1.受害人本人提出申請
2.其他法定主體代為提出申請。可以是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救助管理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