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人身保護措施有哪些

導讀:
遭遇家庭暴力人身保護措施有哪些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以下保護措施(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第三十條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那么遭遇家庭暴力人身保護措施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遭遇家庭暴力人身保護措施有哪些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以下保護措施(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第三十條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關于遭遇家庭暴力人身保護措施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遭遇家庭暴力人身保護措施有哪些
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以下保護措施
(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條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