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能請求精神賠償嗎

導讀:
具體如下所述由于家庭暴力直接表現為對家庭成員精神的傷害必然會發生一定的反應或體現出這傷害的情況諸如精神恍惚、抑郁、精神痛苦、內心恐懼等。但由于家庭暴力的傷害普遍達不到輕傷害所以這樣就對家庭暴力的處罰僅僅停留在說服教育上無法體現法律的威懾力對于精神暴力冷暴力等變相家庭暴力更是無所適從法律在家庭暴力面前無能為力。那么家庭暴力能請求精神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具體如下所述由于家庭暴力直接表現為對家庭成員精神的傷害必然會發生一定的反應或體現出這傷害的情況諸如精神恍惚、抑郁、精神痛苦、內心恐懼等。但由于家庭暴力的傷害普遍達不到輕傷害所以這樣就對家庭暴力的處罰僅僅停留在說服教育上無法體現法律的威懾力對于精神暴力冷暴力等變相家庭暴力更是無所適從法律在家庭暴力面前無能為力。關于家庭暴力能請求精神賠償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家庭暴力能請求精神賠償嗎
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具體如下所述
由于家庭暴力直接表現為對家庭成員精神的傷害必然會發生一定的反應或體現出這傷害的情況諸如精神恍惚、抑郁、精神痛苦、內心恐懼等。這些情況有的可能就會表現出來有的則壓抑在當事人的心里外人無法獲悉。精神損害以金錢的形式進行賠償主要是為了使無過錯一方感情上的痛苦通過有過錯一方的經濟賠償得到減輕或消除對無過錯一方起到一定的撫慰作用而不是進行經濟補償。因此應當注意從有關證據之間的聯系著手客觀認定“精神傷害”事實的存在。
從證明的角度講經常毆打家庭成員即使沒有造成輕傷害甚至輕微傷害只要能夠證明被告經常事實毆打家庭成員的行為就可以推定被告的行為已經造成被侵害人難以忍受的精神痛苦導致了一定的精神損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30條的規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二、怎么用法律解決家庭暴力
在我國涉及家庭暴力的規定散見于憲法、民法通則、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中雖然規定了禁止用暴力虐待、殘害婦女但由于有些家庭暴力事件與虐待罪事實之間有本質的差別而且法律過于籠統缺乏具體的懲戒措施在真正實行過程中有很大困難。在現階段對家庭暴力的處罰依據主要是治安處罰法但公安機關采取措施時主要參照刑法的相關內容只有在家庭暴力的傷害達到輕傷害以上程度時公安機關才可以使用拘留或以上處罰。但由于家庭暴力的傷害普遍達不到輕傷害所以這樣就對家庭暴力的處罰僅僅停留在說服教育上無法體現法律的威懾力對于精神暴力冷暴力等變相家庭暴力更是無所適從法律在家庭暴力面前無能為力。裁決起來缺少法律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