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家庭暴力中的當防衛行為

導讀:
同時應當充分考慮案件中的防衛因素和過錯責任。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第19條指出要準確認定對家庭暴力的正當防衛。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權利免受不法侵害對正在進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為只要符合刑法規定的條件就應當依法認定為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防衛行為造成施暴人重傷、死亡且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于防衛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那么如何認定家庭暴力中的當防衛行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同時應當充分考慮案件中的防衛因素和過錯責任。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第19條指出要準確認定對家庭暴力的正當防衛。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權利免受不法侵害對正在進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為只要符合刑法規定的條件就應當依法認定為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防衛行為造成施暴人重傷、死亡且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于防衛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關于如何認定家庭暴力中的當防衛行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如何認定家庭暴力中的當防衛行為
認定防衛行為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應當以足以制止并使防衛人免受家庭暴力不法侵害的需要為標準。
根據施暴人正在實施家庭暴力的嚴重程度、手段的殘忍程度防衛人所處的環境、面臨的危險程度、采取的制止暴力的手段、造成施暴人重大損害的程度以及既往家庭暴力的嚴重程度等進行綜合判斷。
同時應當充分考慮案件中的防衛因素和過錯責任。對于長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憤、恐懼狀態下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為了擺脫家庭暴力而故意殺害、傷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為具有防衛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顯過錯或者直接責任的可以酌情從寬處罰。對于因遭受嚴重家庭暴力身體、精神受到重大損害而故意殺害施暴人或者因不堪忍受長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殺害施暴人犯罪情節不是特別惡劣手段不是特別殘忍的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的故意殺人“情節較輕”。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根據其家庭情況依法放寬減刑的幅度縮短減刑的起始時間與間隔時間符合假釋條件的應當假釋。被殺害施暴人的近親屬表示諒解的在量刑、減刑、假釋時應當予以充分考慮。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第19條指出要準確認定對家庭暴力的正當防衛。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權利免受不法侵害對正在進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為只要符合刑法規定的條件就應當依法認定為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防衛行為造成施暴人重傷、死亡且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于防衛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生于有血緣、婚姻、收養關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