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糾紛如何處理

導讀:
農村宅基地糾紛如何處理1、農戶之間發生宅基地權屬爭議當事人雙方應尊重歷史相互謙讓協商解決問題。雙方達成的協議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權益。對方當事人應在接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提交答辯文書和有關證據逾期不提交答辯文書的不影響作出處理決定。受理機關對受理的宅基地權屬爭議可先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應當作出處理決定。那么農村宅基地糾紛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農村宅基地糾紛如何處理1、農戶之間發生宅基地權屬爭議當事人雙方應尊重歷史相互謙讓協商解決問題。雙方達成的協議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權益。對方當事人應在接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提交答辯文書和有關證據逾期不提交答辯文書的不影響作出處理決定。受理機關對受理的宅基地權屬爭議可先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應當作出處理決定。關于農村宅基地糾紛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農村宅基地糾紛如何處理
1、農戶之間發生宅基地權屬爭議當事人雙方應尊重歷史相互謙讓協商解決問題。
雙方協商成功最好簽訂協議。雙方達成的協議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權益。
2、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任何方或雙方可到當地鄉(鎮)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機關提出處理申請。
申請處理時應以書面形式寫明申請人、對方當事人的名稱、地址申請處理的事項、具體要求和理由并附爭議地塊示意圖有關證據及其來源證人的姓名、工作單位或地址。受理機關接到處理申請后應在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決定受理的應當在10日內將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在接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提交答辯文書和有關證據逾期不提交答辯文書的不影響作出處理決定。受理機關決定不受理的應當在決定后10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如果鄉鎮不受理當事人雙方可直接向縣政府或國土局申請若符合受理條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機關對受理的宅基地權屬爭議可先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應當作出處理決定。
4、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處理機關申請復議也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后30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