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利潤損失是否應該賠償

導讀:
合同中明確約定供貨和支付的主要條款,以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首先是將原來的合同義務繼續履行完畢,其次就是進行相應的措施進行補救,最后則是要對違約給乙公司帶來的損失進行賠償。那么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利潤損失是否應該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中明確約定供貨和支付的主要條款,以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首先是將原來的合同義務繼續履行完畢,其次就是進行相應的措施進行補救,最后則是要對違約給乙公司帶來的損失進行賠償。關于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利潤損失是否應該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例闡述:甲公司為乙食品公司的專門供貨商,提供食品加工必須的原材料,雙方簽訂了合同。合同中明確約定供貨和支付的主要條款,以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供貨商甲公司因為與其合作的運輸公司之間發生了矛盾致使乙食品公司的原材料沒有按時送到,延誤了乙食品公司正常的生產,造成了不小的損失。那么在這起案例中違約的甲公司都需要進行怎樣的賠償呢?特別是給乙食品公司帶來的利潤損失是否應該賠償呢?第一,甲公司存在的問題明顯屬于違約,那么按照合同法是要承擔賠償乙公司損失的責任的。首先是將原來的合同義務繼續履行完畢,其次就是進行相應的措施進行補救,最后則是要對違約給乙公司帶來的損失進行賠償。第二,針對損失賠償而言,需要的賠償標準是給乙食品公司造成的全部損失進行賠償。這里就包括給乙食品公司帶來的實際損失和因為未能及時將原材料送達,令乙食品公司沒有在計劃內生產出可銷售的食品,這樣乙食品公司的損失還包括了可得利益,也就是利潤的損失。第三,利潤損失是具有一定的特點的,常常在這個損失的賠償上合同當事人雙方發生爭議。因為其可得利益一般情況下是一種未發生的,受害方所期待的,如果不發生甲公司的違約,乙食品公司是可以在這次合作后得到相應的利潤的,這應該是現實存在的結果。另外甲公司在與乙食品公司簽訂合同的時候已經知道自己所供應的原材料是乙食品公司生產成品必須的。所以具有預見性,這樣利潤的損失賠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