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隔財產有時效要求嗎?

導讀:
離婚已經3年多,在離婚的時候并未要求分隔財產,現在還可以要求分隔共同財產嗎?法律規定有重新分隔的權利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當事人有權要求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重新分割,但是有非常明確的分割時效要求,如果超過了時效要求后則不再享有重新分割財產的申請權利,法院也將不再受理重新分割財產的請求。重新分隔的實效為2年但是婚姻法第三十一條也規定,根據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再次分隔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實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上訴行為之日起開始計算。那么離婚分隔財產有時效要求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已經3年多,在離婚的時候并未要求分隔財產,現在還可以要求分隔共同財產嗎?法律規定有重新分隔的權利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當事人有權要求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重新分割,但是有非常明確的分割時效要求,如果超過了時效要求后則不再享有重新分割財產的申請權利,法院也將不再受理重新分割財產的請求。重新分隔的實效為2年但是婚姻法第三十一條也規定,根據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再次分隔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實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上訴行為之日起開始計算。關于離婚分隔財產有時效要求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已經3年多,在離婚的時候并未要求分隔財產,現在還可以要求分隔共同財產嗎?
這是深圳追債人的專家在處理一起婚姻債務案件的時候,一位女士對我們提出的問題,在此同大家進行簡單的探討。
法律規定有重新分隔的權利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當事人有權要求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重新分割,但是有非常明確的分割時效要求,如果超過了時效要求后則不再享有重新分割財產的申請權利,法院也將不再受理重新分割財產的請求。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如果對財產分割結果表示不認同的話,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分隔的主張,我國法律保護這項權利。
重新分隔的實效為2年
但是婚姻法第三十一條也規定,根據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再次分隔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實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上訴行為之日起開始計算。這也就是說,在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夫妻共有財產等行為的時候,可以從發現該行為后的2年內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財產的申請。
并非所有的意愿都可以申請重新分隔
從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只有在一方發現另一方有藏匿、轉移夫妻共有財產等情況下,對夫妻分隔財產公平性造成影響的情況下才可以申請重新分隔,這對重新分隔財產有一定的要求,并不是任何時候想到財產分隔似乎有點不妥就可以申請重新分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