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如何清償?

導讀:
被繼承人的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各債權人的受償順序對債權人可謂利害攸關,受償順序在前的可能全部債權得到清償,而受償順序在后的債權人只能部分受清償,甚至全部債權都得不到清償。因此,不能簡單的按照申報債權的先后,或者債權到期的時間等確定清償順序。根據我國民法的有關規定,債權人已在遺產上設定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擔保物權的債權,應當優先以該擔保物(遺產)予以清償,如還有剩余的價值時,才能用以清償未設定擔保物權的普通債權。如果遺產不能使全部普通債權受償時,應由債權人按普通債權數額所占剩余遺產的比例受償。那么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如何清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繼承人的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各債權人的受償順序對債權人可謂利害攸關,受償順序在前的可能全部債權得到清償,而受償順序在后的債權人只能部分受清償,甚至全部債權都得不到清償。因此,不能簡單的按照申報債權的先后,或者債權到期的時間等確定清償順序。根據我國民法的有關規定,債權人已在遺產上設定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擔保物權的債權,應當優先以該擔保物(遺產)予以清償,如還有剩余的價值時,才能用以清償未設定擔保物權的普通債權。如果遺產不能使全部普通債權受償時,應由債權人按普通債權數額所占剩余遺產的比例受償。關于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如何清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繼承人的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各債權人的受償順序對債權人可謂利害攸關,受償順序在前的可能全部債權得到清償,而受償順序在后的債權人只能部分受清償,甚至全部債權都得不到清償。因此,不能簡單的按照申報債權的先后,或者債權到期的時間等確定清償順序。根據我國民法的有關規定,債權人已在遺產上設定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擔保物權的債權,應當優先以該擔保物(遺產)予以清償,如還有剩余的價值時,才能用以清償未設定擔保物權的普通債權。如果該擔保物(遺產)不能使優先受償的債權獲得清償時,則不能受償的部分并入普通債權。如果遺產不能使全部普通債權受償時,應由債權人按普通債權數額所占剩余遺產的比例受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