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如何處理

導讀: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執行。那么民法典中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執行。關于民法典中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如何處理
繼承遺產首先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被繼承人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二、遺產繼承的相關認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p>
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執行。
此外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之規定立有遺囑的遺產繼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的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繼承順序的明確為遺產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還應注意的是在遺產的分割中應堅持男女平等養老育幼、照顧病殘以及互諒互讓、團結和睦的原則。即便是立有遺囑的情況下也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以及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此外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無清償義務當然自愿清償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