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欠款糾紛有哪些證據,如何規避風險?

導讀:
如果在欠款發生后當事人有名稱更改的,因提交變更登記材料。如果貨物送往本地,當明確約定送貨地點,這關系到糾紛處理時法院的管轄;如果貨物送往外地,則盡量不要寫明,而應爭取約定由本地法院管轄。應明確約定付款的時間。避免以此拖欠貨款,復雜化糾紛。那么購銷合同欠款糾紛有哪些證據,如何規避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在欠款發生后當事人有名稱更改的,因提交變更登記材料。如果貨物送往本地,當明確約定送貨地點,這關系到糾紛處理時法院的管轄;如果貨物送往外地,則盡量不要寫明,而應爭取約定由本地法院管轄。應明確約定付款的時間。避免以此拖欠貨款,復雜化糾紛。關于購銷合同欠款糾紛有哪些證據,如何規避風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購銷合同是現實生活中經常需要使用到的一類合同,而既然是買賣,糾紛自然也是很容易出現的。那么購銷合同欠款糾紛有哪些證據?如何規避風險?
1、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當事人是企業或其它組織的應當提交登記資料,比如工商登記證等。當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或戶口本等身份證明材料。如果在欠款發生后當事人有名稱更改的,因提交變更登記材料。
2、證明買賣關系存在的證據
訂(定)貨單;《購銷合同》、《供貨協議》等憑證
證明口頭協議成立和生效的證據,如證人證言等實際履行憑證。
3、證明協議履行情況的證據
證明尚欠貨款的憑證:結算清單、欠條、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書,其它能證明欠貨款事實的信函等;
交、收貨憑證:送貨單、提貨單、入庫單、收貨單、交貨單;
收貨方提出質量異議的證據:信函、證人證言、有關單位的證明、檢驗報告書、客戶投訴、退貨及索償的證據。
4、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計算清單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一般情況下,還有責任提供以下證據:
能證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實的證明材料;
債務人償還欠款及利息的證據;
利息計算方法、起止時間、依據;
如何規避風險?
2、交付方式(送貨條款)。如果貨物送往本地,當明確約定送貨地點,這關系到糾紛處理時法院的管轄;如果貨物送往外地,則盡量不要寫明,而應爭取約定由本地法院管轄。此外,合同中應列明收貨方的經辦人的姓名。經辦人簽收亦視買受人簽收。重新委任簽收人,須提交留有其簽名的收貨授權書。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經辦人離開后,對方不承認收貨的事實,給訴訟中的舉證帶來困難。因現在企業人員的變動較為頻繁,當對方更換新的經辦人時,應當要求對方提供授權委托書。對于送貨到外地的賣方來說,應特別注意應盡量要求對方付清全款后再卸貨,以防止外地買方卸貨后不再支付余款,置于貨款兩飛的尷尬境地。
3、付款時間。應明確約定付款的時間。模棱兩可的約定會給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如約定乙方在收貨后一次性付清款項,此約定只有始期,即收貨,無終期,即到底是收貨后當日/當時支付款項,還是收貨后一日兩日付清,應該有明確的始期和終期。
4、質量異議。規定明確的質量異議期,有利于保護我方的權利;過了質量異議期,視為全部合格。避免以此拖欠貨款,復雜化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