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分期償還該如何計算逾期利息?

導讀: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借款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對借款期限有約定的,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借款人逾期還款的,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那么債權債務分期償還該如何計算逾期利息?。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借款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對借款期限有約定的,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借款人逾期還款的,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關于債權債務分期償還該如何計算逾期利息?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雙方對約定有分期還款期限的借條理解上存在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借條載明的文義、分期還款的目的、誠信原則及通常理解進行解釋。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借貸雙方約定如按約分期還款,則不計利息,逾期則借款人應支付利息,且出借人可隨時對全部欠款一并起訴的,此時如借款人逾期還款的,應當認定逾期還款部分的逾期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計算,而非從出借日起計算。
借款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對借款期限有約定的,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可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款人逾期還款的,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逾期違約金和利息的計算
對于借款合同糾紛中債務人逾期違約金的給付數額的計算方法,各地法院作法不盡相同。
有的計算到起訴之日,有的計算到判決確定之日,有的計算到判決生效后十日,有的判決到實際給付之日。各種作法都能說出一定的道理。我們認為,應區別不同情況,做出不同的計算。
這里應該注意的是,出借人雖然大多是銀行,但也屬企業性質,是獨立的法人,都有自己獨立的人格,有自己處分的權利。與此同時,出于各種不同的考慮,法院在判決時除應交待清楚出借人的權利外,應該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和訴訟請求,依法作出判決,判決結果即不應超出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對其不合法的請求也不應予以支持。
1、僅要求本金而放棄違約金和逾期利息請求的,只判決本金;
2、雙方對逾期違約金和逾期利息有約定的,當事人對利息有明確請求數額,且不明顯違反法律規定的,可按其請求數額判決;
3、如債權人僅請求借款方返還本金并按約定或國家規定計收利息的,計算至起訴日至的可按其請求判決;
4、貸款方請求返還本金及全部應付利息的,應判決至判決確定之日后十日。因判決的確定是個變數,可能因不上訴和上訴而不同;
5、判決確定后十日之前,當事人自動履行的,在其履行時自動扣除提前的日期的利息,不屬于不按法院判決執行;
6、在判決確定后應該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可以判決加倍罰息。在強制執行時以此執行不屬于判決不確定;
7、對于雙方約定的逾期違約金明顯過高的,一方提出請求,法院可以依法予以適當調整。雙方都未提出的,一般不應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