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約定還款期限逾期利息怎么計算

導讀: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逾期利息怎么計算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但被告湯某某至今尚未歸還借款,故原告劉某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清償借款65000元及逾期利息。被告于2012年1月17出具的借條上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故原告可以隨時要求被告履行還款的義務,2012年2月3日出具的借條約定兩個月還清,兩個月后原告可以隨時要求被告履行還款義務。被告至今未能償還,故被告應承擔償還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的民事責任。那么沒有約定還款期限逾期利息怎么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逾期利息怎么計算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但被告湯某某至今尚未歸還借款,故原告劉某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清償借款65000元及逾期利息。被告于2012年1月17出具的借條上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故原告可以隨時要求被告履行還款的義務,2012年2月3日出具的借條約定兩個月還清,兩個月后原告可以隨時要求被告履行還款義務。被告至今未能償還,故被告應承擔償還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的民事責任。關于沒有約定還款期限逾期利息怎么計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逾期利息怎么計算
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
[案情簡介]
原告劉某某與被告湯某系親戚關系。被告湯某以需要資金周轉為由,于2012年1月17日向原告劉某某借款15000元,并出具借條,又于2012年2月3日向原告劉某某借款50000元,并出具借條,且書面約定兩個月還清。但被告湯某某至今尚未歸還借款,故原告劉某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清償借款65000元及逾期利息。
[法律分析]
法院認為: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被告于2012年1月17日和2012年2月3日兩次向原告借款并出具了借條,雙方的借貸關系成立,且合法有效。原告依約借給被告65000元,履行了借條約定的義務,被告理應履行還款的義務。被告于2012年1月17出具的借條上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故原告可以隨時要求被告履行還款的義務,2012年2月3日出具的借條約定兩個月還清,兩個月后原告可以隨時要求被告履行還款義務。被告至今未能償還,故被告應承擔償還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的民事責任。原告的訴訟請求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依法予以支持。依法判決:被告湯某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償還原告劉某某借款65000元本金及相應利息(其中本金15000元自2013年10月29日起至本判決確定給付之日止按國有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相應利息;本金50000元自2012年4月3日起至本判決確定給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支付相應利息。
分歧
對于本案中2012年1月17日的借款15000元的逾期利息從何時開始計算的問題有不同的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該筆借款因為沒有約定利息,亦沒有約定還款期間,故應當駁回要求支付利息的訴訟請求。
第二種意見認為:該筆借款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