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有承擔公司債務的義務嗎?

導讀:
眾所周知,公司法人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公司法人行為代表著公司,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公司法人需要承擔責任的情形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為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為而承擔的責任由自己承擔,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雖然可能對公司有出資或者認購股份,但與公司而言也是兩個獨立的個體,原則上公司法人對公司欠債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那么法人有承擔公司債務的義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眾所周知,公司法人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公司法人行為代表著公司,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公司法人需要承擔責任的情形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為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為而承擔的責任由自己承擔,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雖然可能對公司有出資或者認購股份,但與公司而言也是兩個獨立的個體,原則上公司法人對公司欠債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關于法人有承擔公司債務的義務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眾所周知,公司法人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公司法人行為代表著公司,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但公司欠款不還,法人需要承擔什么責任嗎?下面請看詳細介紹:
公司債務,是否追究法人責任
我國《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十三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我國《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第七條規定: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因此,由我國《公司法》、《破產法》的規定可以得知,如果公司欠款不還,是可以追究其責任的。當公司喪失了清償債務的能力時,債權人可以要求對公司進行重整或者申請破產清算。
公司法人需要承擔責任的情形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為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為而承擔的責任由自己承擔,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我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五條規定了六種情況:
(1)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后,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早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這些非法行為仍然由法人來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責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等處罰,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是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作為一個企業法人,本身也有自己的財產,那么對欠債也就應當由自己的財產來償還。而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雖然可能對公司有出資或者認購股份,但與公司而言也是兩個獨立的個體,原則上公司法人對公司欠債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