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下落不明的情況下如何討債呢

導讀:
事實上對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的被告,法院會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后作出判決。同時《民法通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那么欠款人下落不明的情況下如何討債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實上對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的被告,法院會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后作出判決。同時《民法通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關于欠款人下落不明的情況下如何討債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生活中對于借錢到期不還的時候,一些債權人去找欠款人才發現對方早就不在原來的地方居住了,工作也辭掉了,其朋友或親人根本就不知道他們的下落,好像失聯似的,對于這種情況債權人應該怎么辦呢?所以今天催天下小編對于這種情況為大家解答。
1、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
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設立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2、審查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財產是否是負夫妻共同財產,關系到債權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張債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債務為共同債務,除非夫妻雙方對該債務由約定,并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錢時聲明是個人財產的例外。
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因此如果該欠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就可以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債權。
3、向法院提起訴訟
有的債權人可能會提出疑問,明明欠款人已經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訴訟呢?事實上對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的被告,法院會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時間一到,不論被告是否看到該公告,都視為已經送達。
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后作出判決。在判決生效后無法獲得清償的債務,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4、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
《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同時《民法通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解答,希望能幫助到大家,除了起訴還可以通過第三方催收機構幫忙催收,比如催天下平臺,通過信用+科技創新模式,合法合規、文明高效,真正讓信用成為債務人主動還款的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