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但錢在父母名下如何證明惡意轉移財產

導讀:
在現實生活中債務人欠錢不還情況是比較多,而有些債務人是真的沒有錢還,但是有些人是有錢不還,為了逃避債務會將自己的錢轉移到父母或者其他親人名下,對于這種情況明知道對方在轉移財產而自己有沒有證據如何證明對方惡意轉移財產呢?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如何證明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對于界定惡意轉移財產,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這其中,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即屬于惡意轉移資產的行為。那么欠錢不還但錢在父母名下如何證明惡意轉移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現實生活中債務人欠錢不還情況是比較多,而有些債務人是真的沒有錢還,但是有些人是有錢不還,為了逃避債務會將自己的錢轉移到父母或者其他親人名下,對于這種情況明知道對方在轉移財產而自己有沒有證據如何證明對方惡意轉移財產呢?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如何證明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對于界定惡意轉移財產,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這其中,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即屬于惡意轉移資產的行為。關于欠錢不還但錢在父母名下如何證明惡意轉移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現實生活中債務人欠錢不還情況是比較多,而有些債務人是真的沒有錢還,但是有些人是有錢不還,為了逃避債務會將自己的錢轉移到父母或者其他親人名下,對于這種情況明知道對方在轉移財產而自己有沒有證據如何證明對方惡意轉移財產呢?對于這個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詳細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如何證明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
對于界定惡意轉移財產,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即作了規定。該司法解釋123條明確規定: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處理:
(1)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
(2)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妨礙或抗拒人民法院執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支付令的。
這其中,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即屬于惡意轉移資產的行為。
那么,對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人民法院是如何處理的呢?該解釋也同時規定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處理。即: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闡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