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欠錢不還名下沒財產咋辦(別人欠錢不還名下沒財產咋辦呀)

導讀:
老賴欠錢不還名下沒有資產怎么辦老賴欠錢不還,名下又沒有財產可供抵債的話,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老賴的財產情況,看看其是否有惡意轉移財產行為,要知道,有不少老賴會在決定不還錢的時候就先將名下財產進行轉移,然后表面上看似沒錢,實際上卻富有的很,欠錢不還,名下沒有財產怎么辦法律分析:開庭審理后,債務人名下沒有財產的,債權人需要收集債務人的財產線索,或者向法院申請收集,收集到有財產的,強制執行,如果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法院會中止執行或終結本次執行。
欠錢不還,名下沒有財產怎么辦
法律分析:開庭審理后,債務人名下沒有財產的,債權人需要收集債務人的財產線索,或者向法院申請收集,收集到有財產的,強制執行,如果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法院會中止執行或終結本次執行。被執行人獲得新的財產或法院掌握被執行人新的財產線索后,法院再執行。欠錢不還的人名下沒有財產可以和對方協商分期還款,就是在對方確實沒有經濟能力還款的情況之下所采取的措施,對于老是欠錢不還的人可以起訴,需要準備好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起訴狀、證據。
起訴的流程是: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百一十九條 經過財產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在申請執行人簽字確認或者執行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并經院長批準后,可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依照前款規定終結執行后,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
老賴欠錢不還名下沒有資產怎么辦
老賴欠錢不還,名下又沒有財產可供抵債的話,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老賴的財產情況,看看其是否有惡意轉移財產行為,要知道,有不少老賴會在決定不還錢的時候就先將名下財產進行轉移,然后表面上看似沒錢,實際上卻富有的很。
對此,如果法院查出老賴的確有故意轉移財產的行為,那就可以行使撤銷權或者追加財產受讓人為失信被執行人,然后扣押財產用以抵償欠款。
而讓法院強制執行,將對方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當中,不僅個人日常生活消費、出行會受限制,其子女參軍、報考公務員,進行政審都有可能會受影響,如此震懾老賴,也可達到催促其還錢的目的。
大家需要注意,像老賴名下住房、工資收入、養老金、配偶財產、未成年子女來歷不明巨額財產都可能會被法院強制執行。
欠錢的人沒錢還,也沒有資產怎么辦
債權能否變現還得從兩種情況來看,我們從壞到好的情況說起。
1、債務人確實沒有相應資產還債,無力履行判決
錢從債務人身上出,如果債務人真的沒錢,那即使法院作出勝訴判決,也可能會導致暫時無法實現債權。確實無法執行的,法院也只能暫時中止執行。真出現這種情況,也是很無奈的。
2、債務人有一定資產,但不易變現,個人資信、經營狀況出現困難。
這種情況下,債務人的資產也許仍足以償還債務,但現金不足,可能是房產、車輛、貨物等其他資產。現金不足,遇到困難,也許是債務人未按時付款的原因。當債務人處于這種狀態時,債權人最好及時起訴并考慮申請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保全、查封。以免債務人在訴訟期間轉移資產,導致最終執行出現困難。實用法律知識這種情況法院判決后,仍可能會拖延支付,申請執行后,由于現金資產不足,對于其他資產,是否方便執行、能否很快變現,法院要酌情處理。執行也許會遇到障礙。但是只要資產在,且確實不至于資不抵債,最終債權人的債務應該還是能實現的。
民間借貸中你該注意哪些事?
借條怎么寫才能有法律效力也是有講究的。本案例中與企業法定代表或者股東簽訂借款協議時,就需注意在合同內容中區分究竟是個人借款還是公司借款。除了本案例中的情況外,現實生活中還存在虛報姓名、故意模仿他人字跡等情形,一旦發生糾紛,即使有借條也難以確認究竟誰是真正的借款人。所以在借款時,雙方都應該認真核實對方身份,確定無誤后記錄準確的姓名、身份證號、住所地等具體個人信息,以防出現借錢后討要無主的情況。
總結:以上知識就是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債務人如果無力清償債務并且沒有資產可供執行的,債權一般是無法實現的,如果是暫時無力償還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分期清償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關于欠錢不還有以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人保和物保并存時擔保權的實行規則)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老賴欠錢不還,名下無任何資產,遇到這種情況怎么辦?
老賴欠錢不還,名下無任何資產,遇到這種情況要冷靜處理,可以先收集證據,提交證據,然后申請財產保全,強制執行等。
“老賴”就是指那些總賴著不還錢的人。遇到這種人非常要命,打不得罵不得也催不得的,之前很長一段時間很多人都對老賴束手無策的。但是隨著普法范圍的擴大,越來越多人都能夠善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了。總之,不管怎么說告他是必須要的。
一、財產保全
在法律中如果遇到老賴,你是可以申請財產保全的。這個手段的本質就是“凍結”老賴的財產,然后防止他偷偷轉移財產。個人建議在發生糾紛的第一時間就要申請財產保全,不然你防不勝防的。這個手段的最大特點就是出其不意、先發制人。
二、強制執行
這個手段主要是運用于勝訴判決后,這是為了盡快拿回屬于我們自己的錢。不然很可能老賴又會接著賴。當然這里面還涉及到我們需要收集證據,提供證據等步驟,因為有的老賴財產信息隱藏很深,表面很可能一窮二白但是背后富的流油了。所以搜集信息非常必要。如果我們自己搜集不到,可以向法院申請發布懸賞公告。
三、執行工資等
沒有財產不意味著一窮二白,可以申請扣除被執行人的住房公積金,或者使用支付寶,養老保險和其他存款來償還債務。
四、限制其高額消費
一不做二不休,直接申請限制高額消費,讓他們從奢靡的生活跌落,這種對于那些人而言也是一種莫大的折磨。
五、親屬償還
如果后面老賴實在掏不出錢來,那么就讓配偶和孩子家人等償還。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而且普遍明面上沒有財產的老賴,他的家人財產都非常豐厚。所以,直接釜底抽薪好了。
老賴欠錢不還,名下沒有財產咋執行
老賴不還錢,名下沒財產的,那么債權人一般需要先收集老賴的財產線索,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收集證據的申請。債權人收集到有財產線索的,可以強制執行。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人民法院會中止執行或終結本次執行。被執行人獲得新的財產或法院掌握被執行人新的財產線索后,法院再執行。
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 第五百一十九條 經過財產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在申請執行人簽字確認或者執行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并經院長批準后,可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依照前款規定終結執行后,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