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個人債務轉換的難點認定!

導讀:
婚前個人債務轉化屬于債務轉移,可因法律行為和法律規定而發生。夫妻共同債務所謂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在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的,依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由雙方共同清償的債務。根據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既然贏利了屬夫妻共有財產,那么虧損了也應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否則,有悖立法精神,只享受權利,不承擔義務。那么婚前個人債務轉換的難點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個人債務轉化屬于債務轉移,可因法律行為和法律規定而發生。夫妻共同債務所謂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在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的,依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由雙方共同清償的債務。根據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既然贏利了屬夫妻共有財產,那么虧損了也應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否則,有悖立法精神,只享受權利,不承擔義務。關于婚前個人債務轉換的難點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個人債務轉化屬于債務轉移,可因法律行為和法律規定而發生。其轉化情形有約定和法律規定兩種。約定情形就是夫妻中未舉債一方就其自愿共同承擔債務與債權人或原債務人達成契約。其與債權人之間的契約,不問原債務人意思怎樣,即發生效力。其與原債務人之間的契約亦無須債權人同意,只是在債權人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前,當事人即夫妻雙方可變更或撤銷所達成的契約。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屬當事人意思自治范疇,合同約定是其當然的轉化情形,無需贅述。
(1)夫妻共同債務
所謂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在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的,依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由雙方共同清償的債務。
認定一筆債務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考慮:一是共同性要求,即夫妻只要是為了共同的生活目的所生之債,不論有否經過相對方同意,均應認定夫妻共同債務;二是保護債權人利益的要求,對于婚姻存續期間夫妻所負債務,如不能證明系夫妻個人債務,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以利保障交易安全和社會主義良好公德的建立,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三是婚姻法法理規定,一方從事生產經營,另一方即使不參與(如在家做家務),一方的生產所得另一方也共同共有。根據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既然贏利了屬夫妻共有財產,那么虧損了也應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否則,有悖立法精神,只享受權利,不承擔義務。
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債務、為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債務;②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③履行婚后法定義務所負的債務;④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⑤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⑥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這里的共同生產、經營包括夫妻雙方一起共同從事投資、生產經營活動,也包括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的情形;⑦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2)夫妻個人債務
夫妻個人債務主要包括一方婚前債務(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方婚后約定的或債務人明知的個人債務、因取得個人特有財產而負債、未經配偶同意的保證債務、個人侵權之債、一方婚后明顯超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以及超出日常家事代理權的負債等等。
①一方的婚前債務;
②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③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④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附隨這份遺囑或贈予合同而帶來的債務為接受遺囑或贈予一方的個人債務;
⑤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⑥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
⑦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