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提存后的義務是什么?如何確定債務的清償

導讀:
提存應符合一定的條件,并按法定的程序進行。提存實施后,在債務人、債權人、提存機關相互之間將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那么債務提存后的義務是什么?如何確定債務的清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提存應符合一定的條件,并按法定的程序進行。提存實施后,在債務人、債權人、提存機關相互之間將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關于債務提存后的義務是什么?如何確定債務的清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法律規定,債務人提存后要履行相應的義務,那么債務人提存后的義務,如何確定債務的清償地,關于如何確定債務的清償地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呢
一、什么是提存
提存,是指債務人履行其到期債務時,因債權人的原因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受領,或者因債權人下落不明等原因無法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時,可依法將其履行債務的標的物送交有關部門,以代替履行的制度。提存是代為履行的方法,提存之后,合同終止。中國《合同法》對此也作出了規定。提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債務糾紛的及時解決,更好地平衡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的利益沖突,保證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行。提存在法律性質上,兼具私法和公法的雙重性質。提存應符合一定的條件,并按法定的程序進行。提存實施后,在債務人、債權人、提存機關相互之間將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
二、債務人提存后的義務
標的物提存后,債務消滅,但債權人還未現實地獲得其合同利益。為了便于債權人受領提存物,債務人應當將提存的事實及時通知債權人或者債權人的繼承人、監護人、只有債權人下落不明,無法通知的,債務人才可以免除通知義務。提存的通知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通知應當告知提存的標的、提存的地點、領取提存物的時間和方法等有關提存的事項,提存通知的義務,是法律規定的后合同義務,債務人必須履行。
三、如何確定債務的清償地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按以下原則來確定債的清償地點:1.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82條第2款第3項的規定,給付金錢的,以債權人所在地為債的清償地;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第57條第款項的規定,憑移交貨物或單據支付價款的,應以移交貨物或單據的地點為清償地。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4月22日的《關于如何確定合同履行地點問題的批復》中的規定,對于工礦產品和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清償地的確定,適用以下原則:
合同規定實行代運制的,以產品的發運地為清償地;合同規定實行送貨制的,但又不屬于國家規定范圍內的,以產品的送達地為清償地;合同規定由受領清償人自提產品的,以提貨地為清償地。
3.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88條第2款第3項之規定,其他清償,以債務人的所在地為清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