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和應收款項的會計處理原則

導讀:
一般企業對外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債權,通常應按從購貨方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作為初始確認金額。實際利率應在取得貸款時確定,在該貸款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保持不變。那么貸款和應收款項的會計處理原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企業對外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債權,通常應按從購貨方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作為初始確認金額。實際利率應在取得貸款時確定,在該貸款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保持不變。關于貸款和應收款項的會計處理原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企業收回或處置貸款和應收款項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貸款和應收款項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一般企業對外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債權,通常應按從購貨方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作為初始確認金額。
3、貸款持有期間所確認的利息收入,應根據實際利率計算。實際利率應在取得貸款時確定,在該貸款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保持不變。
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別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計算利息收入。
以上就是關于貸款和應收賬款項的會計處理原則的一些問題解答,希望能幫到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