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到期不還隨時可以提起訴訟嗎?

導讀:
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欠款未到期可以起訴還款嗎?按照法律規定,可以起訴,但必須證明對方明確表示了到期不還錢,或者證明對方到期無力歸還,如果證明不了,法院會駁回起訴。但如果債務人有預期違約行為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提前主張債權。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那么欠款到期不還隨時可以提起訴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欠款未到期可以起訴還款嗎?按照法律規定,可以起訴,但必須證明對方明確表示了到期不還錢,或者證明對方到期無力歸還,如果證明不了,法院會駁回起訴。但如果債務人有預期違約行為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提前主張債權。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關于欠款到期不還隨時可以提起訴訟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民之間的借貸,雙方在借款時對返還期限有約定的,在約定的日期到期后沒有歸還的,就可以起訴;借款時沒有約定的,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欠款人還款,但要先進行催告,按照催告中約定的返還期限返還,期限到期后欠款人沒有歸還欠款的,就可以起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欠款未到期可以起訴還款嗎?
按照法律規定,可以起訴,但必須證明對方明確表示了到期不還錢,或者證明對方到期無力歸還,如果證明不了,法院會駁回起訴。
1.嚴格說來,提前還款也是一種違約行為,除非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或者得到債權人的許可。
2.《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五百三十條: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3.債務償還期限未到,債務人有權不償還債務,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沒有法律依據,但是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償還的除外。
一般情況,雙方約定履行日期的協議,債權人不能主張提前履行。
但如果債務人有預期違約行為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提前主張債權。
這種預期違約行為包括以下兩種情形:
1、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2、當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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