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條現金取款憑證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訴嗎?

導讀:
債權人有借條和現金取款憑證,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債務人還款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一般會勝訴的。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那么有借條現金取款憑證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訴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有借條和現金取款憑證,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債務人還款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一般會勝訴的。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關于有借條現金取款憑證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訴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借條和取款憑證的情況下起訴要債的流程是準備好借條,取款憑證及其他的證據材料,制作好民事訴訟狀,把證據和民事訴訟狀交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欠錢不還的話,管轄法院應該是債務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后債權人等法院的通知就行了。
債權人有借條和現金取款憑證,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債務人還款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一般會勝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證據種類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債務糾紛的管轄法院是怎么規定的?
1、對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一般是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則,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對于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是不一致的情況,管轄法院為其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對于是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管轄法院與公民提起的訴訟案件一樣,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對于在同一訴訟中被告有兩個及以上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的,其各個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的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5、因為合同糾紛而提起的民事訴訟,管轄法院一般是被告的住所地或者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