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據在訴訟當中可以作為有效證據嗎?

導讀: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證據包括書證,而收據是屬于書證的一種,所以收據是可以作為法院證據的,但需要對收據進行查實。正式的收據又稱為收據,無論收到錢,還是收到物品都可以開具收據,收據可以用來證實履行了交錢或物的合同義務。借條與收據的法律效力不同,借條的目的在于證實一種已單方履行的借款合同關系,借款時一定要打借條,不能用收據來代替。后來,乙不還錢,甲憑著收據把乙起訴到法院,乙不承認借錢一事。結果法院判決甲敗訴。那么收據在訴訟當中可以作為有效證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證據包括書證,而收據是屬于書證的一種,所以收據是可以作為法院證據的,但需要對收據進行查實。正式的收據又稱為收據,無論收到錢,還是收到物品都可以開具收據,收據可以用來證實履行了交錢或物的合同義務。借條與收據的法律效力不同,借條的目的在于證實一種已單方履行的借款合同關系,借款時一定要打借條,不能用收據來代替。后來,乙不還錢,甲憑著收據把乙起訴到法院,乙不承認借錢一事。結果法院判決甲敗訴。關于收據在訴訟當中可以作為有效證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貸關系中收據主要起到防小人的作用,很多借貸糾紛是圍繞著錢有沒有還展開的,具備法律效力的收據的存在可有效地避免此類糾紛。那么收據在訴訟當中可以作為有效證據嗎?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證據包括書證,而收據是屬于書證的一種,所以收據是可以作為法院證據的,但需要對收據進行查實。
1、收據是指收到別人或單位送到的錢物時寫給對方的一種憑據。
正式的收據又稱為收據,無論收到錢,還是收到物品都可以開具收據,收據可以用來證實履行了交錢或物的合同義務。例如,甲、乙雙方簽定有買賣合同,在乙履行交付貨款義務之后,甲就必須支付乙方貨款,乙方在收到貨款時則必須開具收據(收據或發票)給甲方收執。
2、收據一般也附有基礎合同。
基礎合同可以是買賣合同、承攬合同、運輸合同等形式的合同。借條與收據的法律效力不同,借條的目的在于證實一種已單方履行的借款合同關系,借款時一定要打借條,不能用收據來代替。借條是一份簡化了的借款合同,其法律后果是在當事人之間確立了債權債務關系,借款人應依照約定向出借人歸還借款或物品,否則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收據與借條完全不同。
單獨的收據只能證明當事人之間發生給付與收取財產的事實,但不能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即收據并非是債的必然憑證。曾有這樣一個案例:甲借錢給乙,乙開具了收據給甲收執。后來,乙不還錢,甲憑著收據把乙起訴到法院,乙不承認借錢一事。結果法院判決甲敗訴。甲在此案中敗訴的理由很簡單,在乙不承認債務的情況下,單是一張收據是不能證實乙欠甲的錢這一對象的。因此,收據和借條是不可以亂套用的。
有關收據寫作的要求
一、什么是收據?
收據是收到東西的個人或單位寫給發送東西的個人或單位的一種憑據。它是簡單的然而卻是經常使用的一種應用文樣式.每位同志都應該會寫,而且寫得合乎要求。
二、怎樣寫好收據?
(一)要點清收到的東西的種類、數量,絕對做到準確無誤,不出差錯。這是寫好收據要做的第一項工作。
(二)要熟悉收據的寫作格式。一個完整的收據,由標題、正文、署名和日期四部分組成。
1.標題。寫在正上方,字要大一,寫法有兩種:
(1)只寫收據二字;
(2)寫今收到三個字
2.正文。寫法有兩種:
(1)如果標題寫成收據正文寫在標題下面一行。空兩格。
(2)如果標題寫成今收到三個字,正文寫在標題下,頂格寫.
3.署名。寫在正文下靠右邊一點.要是發送的人或單位同你很熟悉,只署上自己的姓名就行了,假如收到東西的個人或單位同發送東西的個人或單位生疏,要在姓名的前面寫上單位名稱,以便找查找。如果收到東西的個人或單位很多,收到東西的個人或單位亦應既寫單位名稱又寫個人娃名。必要時蓋章或按指印.
4.日期.寫在署名的下面,獨占一行,寫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