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不貸給哪些人,對貸款人有哪些具體的限制

導讀:
2、嚴格控制信用貸款,積極推廣擔保貸款。3、不得給委托人墊付資金,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那么銀行貸款不貸給哪些人,對貸款人有哪些具體的限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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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很多人由于做生意或者買房買車因為錢不夠而去銀行貸款,但是有些人自我感覺非常良好,但是提交的資料到銀行一直不給于審批,這就導致了很多人不明白為什么不給于審批,所以今天催天下小編針對這個問題為大家解答。
一、貸款不對哪些人發放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對其發放貸款:
1、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的;
2、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文禁止的產品、項目的;
3、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未取得環境保護部門許可的;
4、不具備本通則第四章第十七條所規定的資格和條件的;
5、建設項目按國家規定應當報有關部門批準而未取得批準文件的;
6、在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合作、分立、產權有償轉讓、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過程中,未清償原有貸款債務、落實原有貸款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
7、有其他嚴重違法經營行為的。
二、對貸款人有哪些具體的限制
1996年6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自1996年8月1日起實行的《貸款通則》規定:
對貸款人的限制有:
1、對于不合條件的貸款人不予發放貸款。
2、嚴格控制信用貸款,積極推廣擔保貸款。
3、不得給委托人墊付資金,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4、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不得對自然人發放外幣幣種的貸款。
5、貸款的發放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關于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有關規定,第四十條關于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條件的規定。
6、自營貸款和特定貸款,除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委托貸款,除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手續費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以上就是催天下小編對于此問題的解答,面對這方面的問題還是看個人自身,所以平時我們一定要維護好自己的信用,因為信用會涉及到生活中的各個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