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人跑了,作為擔保人有還款責任嗎?

導讀:
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一旦到了債務無法清償的時候,擔保人要注意審查自己是否有無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如果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那么貸款人跑了,作為擔保人有還款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一旦到了債務無法清償的時候,擔保人要注意審查自己是否有無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如果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關于貸款人跑了,作為擔保人有還款責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在貸款都需要擔保人擔保,有些人不了解擔保人的責任與風險,就糊里糊涂為別人擔保,可有的貸款人未按時間還款,導致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下面分享一下,貸款人跑了,
作為擔保人有還款責任嗎?
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在一般保證的狀況下,債權人只有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先行追償,在債務人的財產被執行后保證人才對不足部分承擔責任,這樣擔保人財產損失的風險就相對小些。
但在連帶責任保證中,債權人有權向主債務人和保證人中的任何一人要求償付債務,保證人的財產隨時可能接受法院執行,擔保的風險相對要大。因此為他人作擔保應盡可能提供一般保證,這樣可減少擔保的風險。
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的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如果保證人承擔了保證責任,再向主債務人請求償還。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預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如果出現了債務跑路無法還債的情況下,擔保人如何避債呢?一旦到了債務無法清償的時候,擔保人要注意審查自己是否有無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
按照司法解釋,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時,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如果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