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代位權的含義以及債權人代位權如何實現

導讀:
債權人代位權的含義債權人代位權,是指在債務人行使債權時發生懈怠而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債務人行使其債權的權利。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為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乙公司為了實現自己的債權,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丙公司付還其欠甲公司的欠款。債權人代位權是債的保全的一種形式,其目的是在于賦予債權人防止債務人財產減少的權利,保障債務人具有償債的財產。那么債權人代位權的含義以及債權人代位權如何實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代位權的含義債權人代位權,是指在債務人行使債權時發生懈怠而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債務人行使其債權的權利。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為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乙公司為了實現自己的債權,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丙公司付還其欠甲公司的欠款。債權人代位權是債的保全的一種形式,其目的是在于賦予債權人防止債務人財產減少的權利,保障債務人具有償債的財產。關于債權人代位權的含義以及債權人代位權如何實現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向債權人債務時,債務人有其他債權未實現的,債權人有權行使代位權,幫助債務人實現債權。那么,債權人代位求償權應該如何實施呢?在這個問題上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債權人代位權的含義
債權人代位權,是指在債務人行使債權時發生懈怠而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債務人行使其債權的權利。
《合同法》第73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義代為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為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本條就是關于債權人代位權的規定。
案例:甲公司因向乙公司購買鋼材欠乙公司80萬元貨款,遲遲未能付還。另丙公司因向甲公司購買房屋欠甲公司40萬元購房款。
甲公司雖無款付還乙公司的貨款,但并不積極向丙公司追討欠款。乙公司為了實現自己的債權,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丙公司付還其欠甲公司的欠款。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2、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
3、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此規定是債務人不履行其對債權人的到期債務,又不以訴訟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債務人主張其享有的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到期債權,致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未能實現。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此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于扶養關系、撫養關系、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
上述案例中,乙公司可以自己名義向丙公司提起訴訟,該訴訟由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請求丙公司付還乙公司40萬元。
債權人代位權是債的保全的一種形式,其目的是在于賦予債權人防止債務人財產減少的權利,保障債務人具有償債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