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視危險通知

導讀:
忽視危險通知依照保險法第條規定保險期間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未履行通知義務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實踐中投保人時常忽視該規定認為只要存在真實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就應當予以理賠。以車險糾紛為例部分被保險人擅自改變投保車輛使用性質將非營運車輛作為營運車輛使用以期獲得額外收入。在由此發生事故要求理賠時保險公司均會以改變車輛使用性質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為由拒絕予以賠付。那么忽視危險通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忽視危險通知依照保險法第條規定保險期間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未履行通知義務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實踐中投保人時常忽視該規定認為只要存在真實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就應當予以理賠。以車險糾紛為例部分被保險人擅自改變投保車輛使用性質將非營運車輛作為營運車輛使用以期獲得額外收入。在由此發生事故要求理賠時保險公司均會以改變車輛使用性質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為由拒絕予以賠付。關于忽視危險通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忽視危險通知
依照保險法第條規定保險期間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未履行通知義務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實踐中投保人時常忽視該規定認為只要存在真實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就應當予以理賠。以車險糾紛為例部分被保險人擅自改變投保車輛使用性質將非營運車輛作為營運車輛使用以期獲得額外收入。在由此發生事故要求理賠時保險公司均會以改變車輛使用性質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為由拒絕予以賠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