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調解程序是什么

導讀:
中國的離婚調解分為有關部門對離婚糾紛的調解即訴訟外調解和人民法院對離婚糾紛的調解即離婚訴訟中的調解。經各方當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前款規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案件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人民法院應予以確認。那么離婚調解程序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國的離婚調解分為有關部門對離婚糾紛的調解即訴訟外調解和人民法院對離婚糾紛的調解即離婚訴訟中的調解。經各方當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前款規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案件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人民法院應予以確認。關于離婚調解程序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調解程序是什么
離婚調解程序離婚調解是訴訟離婚時的必經程序那么離婚調解程序是怎樣的?有哪些法律規定?
中國的離婚調解分為有關部門對離婚糾紛的調解即訴訟外調解和人民法院對離婚糾紛的調解即離婚訴訟中的調解。
1、關于答辯期內調解的規定
人民法院對受理的第審、第審和再審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辯期滿后、裁判作出前進行調解在征得當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辯期滿前進行調解。律師應注意在實踐中特別是在審理離婚案件中有些法院通常在答辯期為滿前向雙方當事人送達開庭通知在開庭前組織調解。此時若律師準備工作不充分建議可書面向法院申請答辯期不予調解以避免倉促上陣出現失誤。若已準備充分或調解有利于案件進程可予出庭調解。
2、主持或參與調解主體的規定
人民法院可以邀請與當事人有特定關系或者與案件有定聯系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和具有專門知識、特定社會經驗、與當事人有特定關系并有利于促成調解的個人協助調解工作。經各方當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前款規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案件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人民法院應予以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