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婚姻法

導讀:
根據婚姻法第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條第項規定的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條婚姻法第條規定為夫妻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么根據婚姻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婚姻法第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條第項規定的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條婚姻法第條規定為夫妻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關于根據婚姻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婚姻法
第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條第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條有下列情形之的為夫妻方的財產
()方的婚前財產
()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方的財產
()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條婚姻法第條規定為夫妻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6、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8、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般歸個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