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調解書范文

導讀:
離婚調解書范文人民法院()民字第號原告被告(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審民事判決書相同。)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訴被告案。依法由審判員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進行了審理。雙方當事人致同意本調解協議自雙方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那么離婚調解書范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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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調解書范文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主持調解的)
()民字第號
原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審民事判決書相同。)
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訴被告(寫明案由)案。依法由審判員適用簡易程序公開(或不公開)進行了審理。(寫明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簡要事實)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寫明協議的內容)。
(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
雙方當事人致同意本調解協議自雙方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
審判員
年月日
(院印)
書記員




